第一章 总则
为了发展本市的对外经济、贸易及旅游业,使**公寓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达到国内同类酒店的先进水准,从而使酒店赢得良好的社会声誉和经济效益,**公寓(以下简称委托方),特聘 请 (以下简称管理公司),全权经营管理 公司。双方依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委托方 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经营企业,法定地址:**市**西路288号,法定代表:
受委托方 管理公司系在中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企业,
第二章 名词定义
第一条:酒店
本合同用的 一词是指位于**市**西路288号**广场,内容包括:
(1)68间有卫生间的客房;
(2)各类中西类餐厅、风味餐厅、演艺吧、酒吧、咖啡厅、茶廊、健身房、网球场、附设超市、美容室、商务设施、停车场和酒店建筑所在地的空地、绿地等,全部占地约 亩;
(3)提供后勤服务的综合楼及职工宿舍等,全部建筑物约共 平方米
(4)酒店经营所需的供水、电力、电讯、煤气、排水、消防等附属设施及空调、电梯、卫生设备、冷藏等设备;
(5)全部“家具、装置及营运物品”。
第二条:家具、装置及营运物品
在本合同中“家具、装置及营运物品”是指:
(1) 所有家具、陈设及布置,包括客房、公共场所的家具、地毯、墙饰、摆件、灯具和其他物品;
(2) 酒店经营所需的所有设备,包括厨房、酒吧、洗衣房、办公室等设备;
(3) 必要的车辆和运输设备;
(4) 所有营运物品,包括工具、器皿、布件、瓷器、玻璃器皿、银器及类似物品;
(5) 所有制服及其他酒店营运所必须的物品。
本合同第一、第二条所列内容,以酒店正式开业日前双方交接所附明细清册为准。
第三条:酒店正式开业日
“酒店正式开业日”是指酒店正式全面营业的第一天,其基本条件为:
(1) 酒店建设工程全部竣工;
(2) 酒店全部设备及设施已安装完毕、正常运行;
(3) 酒店全部家具、装置及营运物品备齐;
(4) 酒店工程经国家验收合格,包括消防、卫生设施;
(5) 酒店营业执照及各项营业许可证已经获得;
(6) 各项保险生效;
(7) 酒店经营所必须的流动资金全部汇入酒店营业帐户;
(8) 委托方与管理公司书面同意酒店可以正式开业。
酒店正式开业日之前对外营业称为“酒店试营业期”。
第四条:双方
这是指本合同的缔约双方:即委托方与管理公司。
某酒店式公寓委托管理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