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巡查内容还包括对各部门节能降耗情况的监督。
五、预防性检修程序
1、所有设施制定预防性检修计划,按设备类别定人、定期、定项目、定质量要求进行。
2、预防性检修责任人按计划的时间、项目和质量要求认真实施,并做好记录。
3、检修时,设备的操作人员应在场协助,便于更好地了解设备构造和性能。
4、预防性检修中的材料耗用以补填报修单的方式处理。
六、设备翻新、改造及增加项目的处理流程
1、工程部根据设备使用要求确定是否需要翻新或改造设备,并制定出详细的可行性方案报总经理批准。
2、经批准后,工程部即组织人力、物力在尽可能不影响营业的情况下按方案实施。
3、增加设备的项目由需要增加设备的部门先填写申报表,交工程部进行可行性和成本的初步预算后送总经理审批。批准后即由工程部进行申购、安装,然后交付使用。
七、出租物业设施设备管理模式
1、租方与公司物业管理处达成承租意向后,由工程部、物业处、求租方代表共同对所承租区域的设备设施进行检查。
2、工程部按现场的物业设施状况详细填制记录表,并与租方代表、物业处三方共同签字确认。
《物业设施状况记录表》一式多份,除工程部留存一份外,其余根据需要附于《物业租赁契约》后由契约收执方保存备查。
3、承租方租用的物业设施应按契约规定使用及维护,并接受工程部日常巡查监督管理。
4、工程部负责日常对出租物业区域的设施进行巡查,及时维修保养。
5、如发现出租给承租方的设施设备被承租方移位、更改、损毁等不符契约规定的,应立即制止并报告物业管理处。出租的物业设施由物业管理处负责归口管理
6、承租方损毁所租用的物业设施的情况反馈至物业处后,由物业处、工程部、租方代表共同现场核实损毁范围,由工程部根据情况填写记录单,三方签字确认。
7、租方移位、更改、损毁的物业设施设备按契约所约定由承租方负责还原,或由 工程部修复。所有损失及费用由物业处负责按契约规定索赔处理。
8、出租的物业设施设备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发生的各种故障均由承租方直接向物业处反映,再由物业处按报修程序通知工程部进行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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